我要为党积极工作(全文1637字)

我要为党积极工作

    2003年,我考入大渡口区检察院,也从一名预备党员成为了正式党员。当时我想,为党积极工作,我要忠诚履职,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公平正义,到2004年,“莎姐”青少年维权岗的成立,让我对积极工作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我们办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3名未成年人跟着一个20多岁的青年在深夜偷偷摸进一个个汽修店推轮胎去卖钱。庭审时,一个孩子哭着说:“我只觉得推轮胎又好玩又可以卖钱,如果知道这是违法犯罪,打死我也不会去做的。”那一刻,孩子的话让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未成年人失足前的懵懂,失足后的后悔,被处理后的自卑,不是简单的就案办案所能解决的。作为检察官,依法办案我做到了,可作为共产党员,我们还应该再多做点什么。我们7个女检察官当即自发组成了一个小组,想借助互联网帮助青少年。我们白天上班,看卷、讯问、出庭,晚上下班后大家就分头制作网页、写博客,分享办案心得。短短一周,我们就建起了未成年人工作网页“一米阳光”,并设置了留言板块,统一用“莎姐”的名义与未成年人和家长们沟通交流、答疑解惑。就这样,“莎姐”青少年维权岗有了雏形。
    我们的行动很快得到了院党组的支持,一个月后,院里正式设立了“莎姐”青少年维权岗。我们把办理过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编绘成漫画口袋书《莎姐讲故事》,并设立了“莎姐”热线、“莎姐”信箱、“莎姐”谈心室等,我们的工作内容与范围在不断拓展。
为党积极工作,就是要把每一项工作都做到“尽善尽美”。然而对于未检工作来说,这个过程很多时候并不顺利,未成年人犯罪,虽然大多案情简单,但涉及到未成年人个人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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