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重点文物林宅、朱宅(邹宅)保护尽快进行整治的议案(全文1598字)

关于加强重点文物林宅朱宅邹宅)保护尽快进行整治的议案

领衔代表:金凌峰

一、基本情况
林宅系清代建筑,位于镇明路紫金街30号,2013年被列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面积约3500平方米。存在隐患:1、老建筑年代久远,以砖木结构为主,耐火等级低,火灾负荷大,林宅是庭院式布局,连片成群处于开放松散形,没有有效的消防防火分隔;2、大部分房屋被居民不合理使用,大量用火、用电、用气,加重了古建筑的火灾负载;3、消防通道窄小,还有的不畅通;4、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用于出租做仓库,大量货物堆积,极易引发火灾。
朱宅(邹宅)系民国建筑,位于三支街48号、三支街54号、三支街62号,1999年列入宁波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点,朱宅总面积约1375平方米,邹宅总面积约666平方米。存在隐患:1、违章搭建、杂物堆放、电线乱拉、电表乱接等现象严重;2、消防设施不完备,消防通道被堵塞,现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存在现状原因及困难
(一)群众工作难以做通。目前实际居住在文保点的居民希望早日实施危旧房整治或棚户区改造,对线路改造等消防防范措施并不支持、不重视。居住民以老年人、外来人员为主,自救能力薄弱,消防意识淡薄,极易造成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二)监管部门尚未统一。文保点保护整改涉及文保、消防、房管、安监、公安以及属地街道等多个部门,职能部门之间工作职责存在模糊交叉,需要加强协调配合。林宅原为南门卫生院,2006年左右移交给房管处非住宅管理所,主管部门为区文广局。同时,林宅作为海曙区消防重点单位,本应由消防大队监管,但林宅2013年列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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