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区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情况的自查报告(全文1765字)

青秀区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自查工作的通知》(桂政电〔2018〕70号)精神,为认真做好自查和迎检工作,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政府性债务情况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性债务情况
    我城区2017年度无新增政府性债务。截止至2018年7月26日,2018年度暂无新增债券,政府债务余额为5424万元,均为一般债券余额。项目均为南宁市“市带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善制度建设,为防范债务风险提供制度保障。2017年以来,青秀区相继出台了《关于成立青秀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青政办〔2017〕146号)、《关于印发<南宁市青秀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青政办〔2017〕190号)等文件,覆盖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风险预警、应急处置以及日常监督等各个环节,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了城区的政府债务管控工作。
    (二)坚持壮大财源,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财力是一切工作的根本保障,聚财也是财政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青秀区财政局以完善征管机制为落脚点,以财政收支管理为抓手,做好“五稳”财力保障,切实促进财政收入增收、提质,推动了城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青秀区财政收入从2012年的78.35亿增长到2017年度184.14亿元,年均增长22.5%,连续多年位列广西各县区中排名第一,财政首位度进一步提高,有力支撑了稳增长、保民生和保运转等各项刚性支出需要。
(三)规范举债行为,严格控制政府债务规模。根据上级部门批准的政府债务规模限额,严格实行债务规模控制,坚决做到不突破批准限额。将一般债务与专项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全面准确编制政府性债务预算和财政中长期偿债滚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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