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博白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全文3878字)

2020年度博白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效能,加强我县自然资源行业监管力度,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处置在“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现根据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合治理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为指导思想;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执法监督规定》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为核心,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为重点;巡查预防、依法查处各种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秩序;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合治理的行业监管要求,全面推动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二、总体目标
    以自然资源利用规划为基础,以自然资源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为准绳,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行业监管等各级文件要求,全面实施自然资源巡查,实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理”的目标。通过开展执法监察巡查工作,使全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业务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网络进一步健全,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自然资源违法预防机制健全、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规范的总目标,为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黄道志担任,副组长由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成员由各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站长、局各相关股(室)、二层机构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自然资源系统部门履行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职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李理副局长(兼)担任,副主任由冯山、阙旭荣担任,负责处理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日常事务,督促、指导各镇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
    四、巡查职责
    县自然资源局行使下列巡查职责:
    (一)组织、指导本辖区巡查工作,制定巡查工作实施方案,报市自然资源局备案,工作实施方案应当明确巡查的任务、目标、基本要求等;
    (二)对本辖区巡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本辖区巡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行使下列巡查职责:
    (一)组织、实施本辖区巡查工作,制定季度巡查工作方案计划,报县自然资源局备案。工作方案应当明确巡查区域、巡查实施具体单位、分片负责、巡查基本频率等;
    (二)对本辖区巡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本辖区巡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行使下列巡查职责:
    (一)实施本巡查区域巡查工作,制定月工作计划,报博白县自然资源局备案。月工作计划应当明确巡查责任区域、巡查责任人员、巡查路线、巡查时段、巡查频率等;
    (二)对巡查人员日常巡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每周向博白县自然资源局报告巡查工作开展情况。
    五、巡查实施
    (一)巡查责任。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和各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是巡查工作的实施主体,对巡查工作负直接责任。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和各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的主要负责人是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于博白县龙潭镇政府作为巡查的实施主体的地方,有明确分工的,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加强业务指导。
    (二)巡查方式。巡查主要实行全面巡查和重点巡查两种方式。
    巡查主要采取对巡查区域实行全覆盖的全面巡查方式和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多发时段和高发区域实行有针对性的重点巡查方式。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结合实际不定期实施重点巡查,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定期实施全面巡查。鼓励组织、聘用城乡基层和社会团体相关人员开展巡查协查工作。
    (三)发现违法。巡查应当及时发现以下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1、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
2、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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