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集智:在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全文7312字)

在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18年8月27日)
张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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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8月9日,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为了筹备好我市“放管服”工作会议,确保会议开出质量、开出实效,我立即安排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对全市“放管服”工作进行调研。请涉及“放管服”的主要职能部门认真对照李克强总理和谌贻琴省长讲话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找准突出问题,强化工作措施,召开一个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的会议,做到放而有度、管而有方、服而有效。刚才,市工商局、政务服务中心和黔西县政府负责人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做得好,讲得也好。今天会议我主要讲三点意见。
一、“放管服”成效明显、值得肯定
第一,上级放权有效承接。五年来,国家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简政放权力度,我市积极做好承接工作,市级共承接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124项,其中国务院下放14项、省政府下放110项;11个试点乡(镇)承接县(区)政府下放行政职权195项。今年以来全市共审批、核准、备案项目1977个,其中县(区)1957个、占全市的98.99%,市级20个、占全市的1.01%。
第二,市场活力持续激发。五年来,新增市场主体22.66万户,平均每天新增193户,总量持续在全省排第3位。引进500强企业67家,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年均增长10.93%,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25.44%。今年上半年,新增市场主体3.87万户,同比增长34.67?%,平均每天新增300户;引进优强企业148家,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增长22.23%。上半年全市经济总体向好、实现“稳中有进”,主要指标中有7个全省第一、9个第二、13个第三、7个第四、4个第五,创六年来同期新高,打了一场漂亮的“翻身仗”。
第三,便民服务稳步提升。同步推进市、县、乡、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市级政务服务大厅面积从1200平方米增加到1.48万平方米,排全省第四位,结束了2016年前居全省倒数第一的历史,大厅进驻部门46个、人员231人,目前市级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已全部进驻政务大厅;各县(区)实体大厅面积从1.6万平方米增加到3.71万平方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从74项减少到44项,减少幅度达40.5%。非行政许可审批彻底终结。市直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由244项减少到213项,减少幅度达12.7%;平均办结时限从25.4个工作日降到7.5个工作日。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在全省率先出台《毕节市优化营商环境动态跟踪考核办法》,全面排查招商引资项目3747个,排查出问题890个,整改率达60.45%;大力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减掉申请和证明材料171项,审批流程从平均10个环节减少为3个环节,13项审批业务实现“套餐式集成服务”。
第四,就业创新得到带动。五年来,全市共鉴定发放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36960份,今年发放3790份,全年预计完成8000份左右。我市探索开发的护路、护河、治安等“10+N”就业扶贫模式被吸纳写入《中共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全市开发就业扶贫公益专岗5.5万个,招募3.7万名贫困劳动力上岗,带动10万人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组建县级劳务公司10个、乡镇劳务分公司257个、村级劳务合作社3585个,将434.9万名农村劳动力基本信息和市内外27.14万个招工信息录入“毕节就业云”平台,实现招工就业无缝对接。
第五,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我们坚持“上级有号召、政府有行动,市委有安排、政府有落实”,邀请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出席政府常务会议,将监督向政府决策环节延伸;坚持每周一次政府碰头会和常务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事项。大力推动“一网通办”,市级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1.68%;初步建立了对违法失信企业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3086人和1447户企业被列入失信名单。今年4月,我市商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政策措施,获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
我市“放管服”改革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放权不够彻底。主要表现为:一是明放暗不放。任务重、责任大的事项放得多,“含金量”高的事项放得少。如,市住建局除房产部分事项进驻外,部分事项窗口只是受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三类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核发审核需在局机关完成;市卫计委部分事项办理授权不充分,如医疗机构设置需在窗口交齐申请资料后,再由工作人员送回局机关审核。二是配马不配鞍。有的权力事项下放后,县(区)没有及时配备专业人才,培训力度不够,导致下级部门接不住。如,下放到县级政府实施的生产经营食品审核、下放到乡镇实施的食品药品监督检查、生猪屠宰及生猪产品检疫等权限,由于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设备,落实效果不理想。三是换汤不换药。一些该放给市场和社会的审批事项没有放,有的已取消审批事项仍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有的审批事项转移到政府性中介组织。一些部门人进事不进,进驻大厅首席代表不是单位在职人员,如市残联派驻的首席代表是临聘人员,窗口人员无办事权限,办理市县两级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申报需在原单位才能办理。
第二,管理不够到位。主要表现为:一是单打独斗。没有建立完善不同行业部门间的联合执法机制,仍然存在轮流执法检查现象,“多头管”给基层单位和群众带来不便。二是放而不管。如,有的地方和部门不严格执行环保标准,对严重污染企业未经环评审查就让其生产;一些地方违法建筑成片,相关部门却视而不见,甚至有的地方为了从源头控制违法建设行为,擅自设定“建筑材料准运证”等审批事项,以“违法”治“违法”。如,赫章县、纳雍县、金沙县的部分乡镇擅自设立“砂石准运许可”,导致清单之外有权力,与行政许可必须由法律法规设定的规定不相符。三是以罚代管。有的虽然依法作出处罚决定,但是法律文书作出后,缺乏跟踪督办;有的执法部门事前不提醒、不纠正,“放水养鱼”等着罚款;有的执法部门虽罚款,但没有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罚款决定书相当于“合法证明”。
第三,服务不够优质。主要表现在:一是体外循环。部分县区个别单位以人少事多、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条件不足等为由,拒绝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有的只求有没有,不管好不好,虽然进驻了,但是对服务窗口授权不充分或者授权打“白条”,导致窗口变成“收发室”。如,市国土局除不动产业务成建制进驻外,采矿权业务、用地预审业务授权不充分,窗口只管收文,具体办理要在局机关相关科室完成;省林业厅委托市林业局办理关于权限内占用林地的事项,需找市林业局领导盖章签字后才能到窗口办理。二是信息孤岛。有的县(区)单位自立数据“烟囱”、信息“壁垒”,不愿打通“一网通办”数据接口,没有做到政务信息联通共享,全市“一网通办”的事项仅134项,占所有事项的0.13?%;一些部门横向沟通协调不到位,“先照后证”“双告知”信息推送不畅;有的部门上下级之间衔接不紧,办理事项不顺畅。如,涉及农业、水利、交通等国家、省配套资金项目,基层按要求简化了程序,但一些部门仍要求沿用原有的行政审批模式,影响了项目工程推进。三是诚信度低。有的县(区)和部门,对企业发展作出不守底线、不切实际的承诺;有的地方执行承诺打折扣,打造诚信政府首先要从政府开始、从政府领导开始;制定财政扶持优惠政策时,没有开展风险评估,没有能力兑现承诺,导致一些企业长期上访;一些地方重招商轻安商,服务企业走过场,不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影响营商环境。
第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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