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建设管理规定(试行)(全文2683字)

教材建设管理规定(试行)
教材建设管理规定(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等六部委印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及《黑龙江省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实施纲要(2006—2020年)》文件精神,深化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加强对教材建设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材建设的原则

1.教材建设应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高职教育规律,充分体现学生本位、能力本位和就业导向,做到质量高,实用性强,富有特色。

2.教材建设的目标是构建集文字教材、多媒体教材、网络课件、网上资源及网络环境于一体的立体多元化教材体系。教材体系的设计要注意总结教学经验,由浅入深、由易到难,体现循序渐进的原则,体现能力培养目标。

3.教材建设应以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改革的基本要求为依据,注重体现教学改革的成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能够体现知识、能力和素质提高的要求。

4.教材建设的重点要放在编写目前尚无公开出版的高职高专教材、与培养高技能人才紧密相关的实习实训教材和“双证”教材、反映我校优质课程及骨干专业建设成就的特色教材、具有地方经济社会特色的教材及因已出版的教材不符合我校教学要求而需要重新编写的其它教材。

5.学院鼓励校企合作开展课程开发和教材建设。

6.教材建设包括校本教材、正式出版教材、高职高专规划教材三个建设层次,实行逐级申报、遴选、推荐的建设方式。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对教材建设实施管理。

二、教材订购

1.购买教材的资金使用学生入学时预交的教材费,教材订购计划根据学期开课计划及各专业学生数进行制定。

2.各二级学院院长及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务处下发的下一学期开课计划表详细填写《教材征订计划登记表》,各学院审核无误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登记表的电子稿和打印签字后的纸质稿报送教务处,二级学院和教务处各留一份。

3.教材的选择应以“实用性、实践性、开放性”为原则,尽量选择国家规划教材和行业性的高职高专类权威教材为主,教材既要考虑使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要有所更新,选用最新出版的教材。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教材时,由二级学院讨论后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审核。

4.因学生数量变动及开课计划临时调整,二级学院应及时与教务处沟通,教务处尽可能向供货商协调调换。

5.订购日期每年六月十五日前各二级学院报送本年秋季用教材,每年十一月十五日前报送次年春季用教材,

三、教材发放

1.每学期开课前教材管理人员根据开课计划,以班级为单位发放。

2.教师用书由各二级学院统一领取发给任课教师,教师教材每人可领取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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