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系列解读(十八)(全文769字)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系列解读(十八)?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没有专章规定监督的程序,结合相关条款,应包括四个方面:
    督促检查程序
    党委要加强对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下级党委组织开展的政法工作进行督 促检查,必要时要进一步开展巡视巡察,是否开展巡视巡察以及进展情况由党委决策;党委政法委员会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工作;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督促检查程序主要针对述 职制度和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适时反馈。
    考评考核程序
党委应当加强对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下级党委的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对相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具体考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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