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广播电视局学习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情况报告(全文1330字)

怒江州广播电视局学习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情况报告

州委组织部:
    根据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要求,结合广播电视局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现将学习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确保学习贯彻到位
    4月20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第三次集中学习,由党组书记领学《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岗位职责,逐一作了交流发言;4月26日,机关党支部开展2020年4月份“5+1菜单式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4月27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再次组织《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通过领导领学、自觉学、反复学、深入学,切实做到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二、强化宣传,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制定出台《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和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抓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减、节奏不缓、标准不降的坚定决心,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为新形势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结合广电职能职责,组织引导全州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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