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考核办法(试行)(全文1517字)

干部考核办法(试行)
为了继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我院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学院中层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履行职责情况,真正起到对中层干部的激励和检查、监督作用,增强其工作的责任感,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学院全体处科级干部。

二、考核内容

考核结合岗位目标责任状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德、能、勤、绩、廉几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

1.完成岗位目标:能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工作,精通业务,顾全大局,敢于负责,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谨细致,工作效率高,本职工作完成得好。

2.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

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遵纪守法,团结协助,相互补台。为人师表,勤奋敬业,无不良影响。

3.工作态度:

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出满勤,干满点。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病事假手续按我院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4.工作成绩:

本职工作完成的效果显著,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工作方法有提高和改进。

三、考核办法:

对学院中层干部考核采取深入部门进行考核的方法。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考核,各支部的支部书记负责考核工作。

1.听取汇报:各支部书记和支部所属部门负责人进行工作情况汇报,包括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年终工作总结、下一年工作设想等。部门副职和科级干部只需上交电子版工作汇报材料。汇报要实事求是,不扩大成绩,不隐瞒缺点或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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