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文同志在全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会议上的讲话(全文6485字)

王瑞文同志在全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山东石大科技“7.16”着火爆炸事故日照现场会议精神,分析形势,查找问题,安排部署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刚才,我们一起观看了事故警示教育片,赵立宁同志传达了山东石大科技“7.16”着火爆炸事故日照现场会议主要精神,郑成东同志宣读了全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清沂山石化、中石化临沂分公司、红日集团负责同志分别做了表态发言,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安监部门以及各化工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今年先后发生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两起,其中较大事故1起,导致5人死亡,较大事故尚未得到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仍然较多,自2012年以来,全市共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10人,事故死亡人数居全省第五位。从全省情况看,今年以来较大事故呈频发趋势,先后发生了5起较大事故,分别是:1、2015年1月31日临沂市烨华焦化有限公司焦化装置化产车间发生爆炸事故,导致4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26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企业严重违反作业规程,没有采取有效的隔绝、置换措施,致使终冷器内进入煤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点火源引发化学爆炸。2、2015年2月8日聊城市冠县新瑞实业有限公司在停产检修过程中发生较大闪爆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58.89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企业对装置进行整体蒸汽吹扫置换不彻底,沼气与空气在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点火源引起塔内上部空间闪爆,导致塔顶部的除沫板坠落,致使人员坠落。3、2015年3月18日山东海明化工有限公司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双氧水装置氢化塔发生爆炸,造成现场4名人员死亡、2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作业时漏加一道盲板,致使氢气进入塔体内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企业有关人员没有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违规进入塔体内实施作业,产生点火源引起爆炸。4、2015年4月9日潍坊滨海香荃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好氧池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330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好氧池大棚形成受限空间,内有大量硫化氢有毒气体聚集;作业人员严重违反受限空间作业规程,未佩戴防毒面具进入大棚内,吸入硫化氢中毒晕倒,跌落至污水中窒息导致死亡;施救人员也未佩戴任何防护装备,进入大棚内盲目施救,造成人员伤亡和事故扩大。5、2015年7月16日山东石大科技有限公司储罐区发生着火爆炸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企业严重违反石油石化企业“手动切水操作不得离人”的明确规定,切水作业过程中无人现场实时监护,水排净后液化气泄漏时未能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置。
    危险化学品事故多发,客观上是由于化工行业经济运行下行压力加大,部分化工产品需求减少,企业生产装置停工检维修作业增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直接作业频繁易引发事故发生。但综合分析发生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事故情况,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企业重视安全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这是企业发生事故的根本原因。一是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不到位。从实际情况来看,企业对于危险化学品相关法律法规不知道、不熟悉、不掌握,理解不透,执行不严。二是装备水平差、本质安全水平差。有的企业没有正规设计,造成装置、设施的布局和装备水平达不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有的老企业多年不进行技术改造和装备更新升级、老化严重;有的企业自动化改造走过场,安全仪表不投用,没有发挥自动化和安全仪表应有的作用。三是安全生产不懂、不会、不敢管的问题比较普遍,突出地表现在直接作业环节管理不到位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制度不完善,作业前风险辨识不全面,作业审批不严格甚至没有审批程序,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作业过程中现场监控不严。四是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存在隐患排查不愿查、不会查、不能深入查的问题,一部分企业自己查不出隐患,即使查出来隐患,也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因为资金、方案、停产损失原因不能及时整改。五是企业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现象比较普遍。
    (二)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生产的根本问题是人的问题。一是培训机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缺乏针对性、有效性,导致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了解,安全管理知识不掌握,应急处置措施不熟悉,违章指挥现象较为普遍。二是安监部门对培训机构监管不到位,指导不力,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考核不严格,流于形式。三是企业培训搞形式、走过场、针对性差。造成操作人员对生产装置不熟悉、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基本技能。
    (三)政府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地方基层安监部门存在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的现象,部分地方政府监管不严、不实。一是部分地方政府仍然没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近年来仍然招商引进一些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设施简陋、管理水平低下的化工、危化品项目,安全生产的压力越来越重。二是安全准入把关不严。有些地方安监部门许可证审查流于形式,不到企业现场逐项核查发证条件,使一些安全生产条件存在明显不足的企业,仍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是部分安监部门人员配备不足,缺乏懂专业的监管人员,存在不会管的问题。上级下发的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和事故通报不仅到不了企业,而且监管人员自己也不掌握。到企业检查蜻蜓点水,发现不了企业存在的严重问题,四是有些地方对企业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监督执法不力,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不及时,执法不严,不敢碰硬,遇到问题绕着走,对查出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不严格、甚至不处罚,事故查处偏轻、偏软,客观上助长了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首先要尊重、珍惜和保证人的生命安全,如果没有生命安全这个最基本的保障,发展也就无从谈起。习近平总书记讲,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什么是红线?我理解,红线不光是一条底线,而且还是一条高压线,是绝对不能碰的。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是落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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