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的事同群众多商量(全文3054字)

群众的事同群众多商量
老百姓是天,老百姓是地。群众最智慧。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顶天立地,同群众商量、商量、再商量。  “有事多和群众商量”,这是1958年毛泽东在广州农村调研时的一句名言。62年来,我们党的历代领导人都继承和弘扬了这一思想,“商量”成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显著特点,也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特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shu记进一步发展了“有事多和群众商量”思想。2014年,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他指出:“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2017年,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海代表团的审议时,他强调:“要发挥社会各方面作用,激发全社会活力,群众的事同群众多商量,大家的事人人参与。”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指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这些重要论述尤其“群众的事同群众多商量”这一重大论断,从而指导我们更好地做好群众工作、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群众的事同群众多商量”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发挥群众的主体力量,促进治理主体多元化。  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反映的是我们党关于社会建设的理念发生重大变化。所谓社会治理,就是树立“社会本位”的理念和原则,在尊重社会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在党的全面领导下,通过社会自身力量、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达到社会自治。“群众的事同群众多商量”就是促进治理主体的多元化,让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治理。在社会的事、群众的事上,党和政府要同群众多商量,就需要积极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搭建起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平台。  “群众的事同群众多商量”既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基本的工作方法。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在不同历史时期攻坚克难,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法宝,也是党的优良传统,“群众的事同群众多商量”、与群众商量办事是其应有之义。1943年,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一文中,毛泽东指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1949年3月13日,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指出:“我们切不可强不知以为知,要‘不耻下问’,要善于倾听下面干部的意见。先做学生,然后再做先生。”1964年8月29日,毛泽东指出:“要在人民群众那里学得知识,制定政策,然后再去教育人民群众。所以要当先生,就得先当学生。”做群众的学生,就是深入群众,向人民群众虚心学习,同群众多商量,广泛听取群众各方意见,汲取群众的聪明才智,及时总结群众的实践经验。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我们党要继承好“做群众的学生”、与群众商量办事这一优良传统。领导干部既要不忘初心,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也要掌握好与群众商量办事的科学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坚持为群众办事和与群众商量办事相统一。  商量出共识。一些领导干部也的确想为民办实事,但是面对群众利益多元化、思想观念多样化的社会现实,他们往往以“提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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