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环保局2018年度工作总结(全文4865字)

宣城市环保局2018年度工作总结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环境管理基础工作扎实有效,环境保护形势平稳可控,环境质量位居全省上游且稳中趋好,生态创建等工作走在全省前列。2018年2月,市环保局被人社部、环保部联合表彰为全国环保系统先进集体。宣城市被评选为12个“2018美丽山水城市”之一,是我省唯一一个入选城市。
一、蓝天保卫战成效明显。
省政府今年下达我市目标任务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47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据省生态环境厅初步反馈,2018年,我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12.0%,排名全省第3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6.0%,较去年同期上升7.2个百分点,暂位列全省第2位。
一是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宣城市蓝天保卫战2018年实施方案》,分级分层细化目标、压实责任。完善调度、会商机制,市生态文明委员会办公室按季度召开全市环保工作调度会,市大气办按月召集由大气联席会议主要成员单位及区政府、部分区直单位参加的会商会议。建立大气污染防治信息月报送和通报机制,倒逼部门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部门日常工作。利用微信群及时共享信息、交流做法和实时调度,推动管理的扁平化。出台《宣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以经济手段推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二是深入开展污染源整治。制定印发了重点行业VOCs专项整治、“散乱污”企业整治、三车运输治理、干洗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市区施工工地及码头扬尘防控常态化排查督查、汽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等十余项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整治。其中:全市共摸排、整治了358个燃煤锅炉淘汰、工业废气治理、扬尘污染治理等方面的重点项目;分两批对全市163家化工、包装印刷、表面涂装、卫浴等重点行业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诊断、集中整治;开展汽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全市195家一、二类维修企业,完成整改比例达到87.7%;开展干洗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全市需开展的107家干洗店已整治过半。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宣城市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规定》,强化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是强化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制定《宣城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下发《关于印发宣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的通知》,细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落实减排措施。实施高频次协同调度,秋冬季节,按周召集市大气联席会议主要成员单位进行会商。印发了《宣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实施细则(试行)》、《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及级别调整和解除流程》,建立了专家会商沟通机制;根据空气质量预测情况,及时发布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应急响应,实现削峰减排,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四是强化秸秆禁烧。秸秆禁烧工作体系基本建立,全市秸秆禁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上级环保部门通报显示,我市全年0火点。秸秆禁烧关键时间节点,组建督查组,对各地进行驻点督查。全市秸秆禁烧工作实施“一日一调度”,建立完善了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层层包保制度和秸秆禁烧保证金制度,制定出台秸秆禁烧奖惩考核办法。全面实施“蓝天卫士”视频监控系统,对各地焚烧秸秆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二、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
2018年,我市7个国控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86%,其中水阳江汪溪断面和管家渡断面、无量溪河狮子口断面、郎溪梅溧河断面等4个断面水质优于省定目标一个类别。11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下水监控点水质稳定达标,年度40项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有序推进。
一是全力保障重要水体水环境质量。强化各县市区和跨界地区的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严格一月一监测、一月一通报工作机制,严密管控重要水体水环境状况。对出现月度水质超标的梅溧河、无量溪河加密监测和督查频次,全面排查整治汇水区域污染源,通报、约谈当地政府,推动落实地方主体责任,确保7个国控断面水质达标。
二是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省、市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年度水污染防治计划,切实压实各地、各有关单位责任,扎实有序推进40项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全市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部建成投运,逐步建立水环境管理“一园一档”。配合生态环境部开展两轮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督查,督查组反馈的6个环境问题全部提前整改完成;自我加压,推进全市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排查整治。合力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完成年度73个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粪污综合利用率均提前实现省定的目标要求。
三是积极探索建立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市域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方案,全市共有10个省级断面和8个市级断面纳入生态补偿范围,进一步压实流域、区域生态联防联治责任。2018年,各县市区共获得生态补偿金2500万元,付出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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