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工作制度、办法5项(全文7270字)

工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汇编(5篇)

目录
    1.工会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2
    2.工会工作制度 7
    3.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办法 8
    4.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 10
    5.先进分工会、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表彰办法 12
    

工会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工会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学院建设事业中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学院工会工作科学发展,经学院工会研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xx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帮助解决广大教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以开展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为载体,扎实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和进步,更好地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为学院发展贡献力量。
    二、考核内容
    1.组织建设(满分20分)
    2.队伍建设(满分20分)
    3.民主管理(满分20分)
    4.维权关爱(满分20分)
    5.开展活动(满分20分)
    6.工作成效加分(逐项累加,上不封顶)
    三、量化考核标准
    1.组织建设(满分20分)
    (1)分工会主席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1分),参加或列席所属部门的有关会议(1分)。分工会主席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参加院工会组织的会议和学习(3分)。
    (2)积极做好会员发展工作,教职工入会率达100%。(1分)
    (3)建立分工会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要求主题明确,记录齐全,效果明显。(1分)
    (4)分工会工作做到每学年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2分),日常管理工作规范有序,会员花名册齐全、工作档案材料管理规范(2分)、教职工思想动态、健康情况有记载。(1分)
    (5)及时上报各类材料和报表,完成院工会布置的任务。(6分)
    (6)积极报道和反馈工会工作信息。(2分)
    2.队伍建设(满分20分)
    (1)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会法》等,组织教职工参加各项政治学习活动。(3分)
    (2)及时上解工会经费,帐目清楚、手续健全。(5分)
    (3)开展为人师表活动,进行师德师风教育,积极开展学先进、赶先进活动。(6分)
    (4)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更新观念,更新知识,提高素质。(2分)
    (5)主动把工会工作内容渗透到本部门的工作中去,积极配合或协助学院及本部门组织教职工参与教学管理、服务创新和改革,开展劳动竞赛活动。以老带新,使青年教职工脱颖而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4分)
    3.民主管理(满分20分)
    (1)民主选举产生教职工代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问题,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有记录、有效果。(5分)
    (2)参与所属部门重大问题的讨论决策,效果明显。(5分)
    (3)积极参加该分工会所属部门的民主评议工作。(5分)
    (4)积极推行系部处室事务公开,公开做到有形式、有内容、有档案、较规范。(5分)
    4.维权关爱(满分20分)
    (1)突出维权职能,以人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维护好教职工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及时反映意见和呼声,为教职工说话办事。(8分)
    (2)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进行健康知识宣传,认真组织会员参加学院工会举办的健康知识等讲座。协助党政做好教职工有关生、老、病、死方面的工作,若有教职工患病住院手术或直系亲属去世应代表学院进行慰问安抚,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学院工会,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建立了困难教职工档案,有相应的帮扶措施。(8分)
    (3)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女教职工“四自”教育,为女教职工排忧解难。(4分)
    5.开展活动(满分20分)
    (1)按要求积极参加学院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协助开展学院“三·八”妇女节、教师节纪念等活动(10分)。未经批准不参加规定集体项目或出勤人数未超过50%的1项扣5分,个人项目1项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2)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学院教职工文体协会活动(5分)。根据各分工会在文体协会的会员数和实际参加活动情况赋分。
    (3)分工会应积极开展的各项文体活动(5分)。鼓励开展乒乓球、羽毛球、气排球、篮球、职工广场舞蹈等锻炼活动。一年度至少举办2次文体赛事,该赛事须先报学院工会批准,且参与率须达90%以上。
    6.工作成效加分(逐项累加,上不封顶)
    (1)在学院工会举办的活动比赛中获得团体前三名的,依次加5、4、3分,其他参赛的代表队加1分。
    (2)在学院工会举办的活动比赛中获得个人前6名的,依次加3.5、3、2.5、2、1.5、1分。
    (3)参加市级以上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市、省、国家级获得团体第一名的分别加5、7、9分,获得团体第二名分别加4、6、8分,获得团体第三名分别加3、5、7分。获得市级个人前6名的依次加3.5、3、2.5、2、1.5、1分。获得省级个人前6名的依次加4、3.5、3、2.5、2、1.5分。获得国家级个人前6名的依次加5、4.5、4、3.5、3、2.5分。
    (4)分工会独立开展的创新活动项目,取得明显成效,提供项目开展的相关材料,经院工会考核认定,每项加4分。
    四、活动经费
    学院工会将按会费的80%的标准对各个分工会开展活动进行经费支持。活动经费须经学院工会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费用报销按照学院规定的程序进行。
    五、量化考核办法
    以量化分值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内容1—5项为封顶分,累计为100分,考核内容第6项为累加分,上不封顶。
    六、量化考核步骤
    1.各分工会按照考核标准自查自评,并提出有关佐证材料,每年向学院工会提交年度总结及相关原始记录材料。
    2.学院工会根据分工会上报材料组织考核评定,并及时将考核评定情况公布。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量化考核成绩作为评选先进分工会的依据,原则上,学院每年对分工会的排名进行通报,对取得前3名的分工会增加一定比例的活动经费;学院每2年召开1次大会表彰先进分工会(综合2年考核成绩,按排名顺序和评优比例予以表彰)。
    八、未尽事宜,由学院工会负责解释。

工会工作制度

    为更好地规范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学院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学院工会应按期换届选举,及时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研究布置工作,健全民主制度,正常民主生活。
    第二条学院工会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学院工会的日常工作;对学院重大问题提出工会委员会经集体讨论的建议;自觉接受学院党组织的领导,每年至少2次向学院党委汇报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
    第三条根据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以及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及时制定学院工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相关活动,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第四条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依法维护教职工民主权益和女教职工的特殊权益,受理教职工的合理申诉,参与调处与教职工利益有关和有争议的问题。
    第五条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竞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等活动;协助学院做好评先评优等工作。
第六条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努力多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持续实施“送温暖工程”,开展经常性的“必访”活动,落实好《学院重特大病医疗费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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