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行为,用《民法典》照一照(全文1474字)

这些行为,用《民法典》照一照

发布时间:3月10日
来源:学习时报
    
    
    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域社会治理做得怎么样,事关顶层设计落实落地,事关市域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市域社会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法治建设成果丰硕,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
  据报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有的疫情较轻的城市和地区盲目照搬疫情严重地区的管控措施,劝返外来车辆,社区封闭管理,租户不得入内等等。前段时间网上流传着一张图:中央要求“从低风险区返乡持绿码即可”,到省里却变成“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市里就变成“要居家隔离”,到镇里变成“核酸证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到村里变成“禁止返乡”。这张图生动说明了地方防疫政策层层加码的荒唐,折射出一些地方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淡薄的问题。
  又如,社会信用制度体系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在中央部委的领导和各地探索推动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但个别地方推出的失信联合惩戒范围随意扩大,从日常监管、市场准入到投融资、从业、考核、消费,还涉及声誉、资格乃至人身自由,“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导致一事多罚、信用主体权益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引发诸多争议。
  再如,运用“互联网+”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是加强市域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但作为一种新兴事物,“互联网+”目前更多地还处在“自由生长”的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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