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全文14274字)

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3月11日至4月1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公司党委开展了巡察。2019年6月6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制定整改落实工作方案,集中力量、集中精力、集中时间落实整改问题,取得了阶段性的整改成果。根据市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高度重视问题整改
公司党委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强化领导、全员参与,直面问题、制定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保证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㈠迅速动员部署,研究整改意见。6月6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意见反馈会后,公司党委及时印发了市委第五巡察组《关于巡察市煤炭工业公司党委的反馈意见》及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王庆山同志在会上的讲话和党委书记、经理、矿务局局长张凯同志表态发言(扬市煤委〔2019〕13号),在全系统进行公开。6月10日,公司党委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各下属企业和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巡视巡察整改文件精神和《市委第五巡察组〈关于巡察市煤炭工业公司党委的反馈意见〉》《关于对扬州市煤炭工业公司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专项检查的反馈意见》,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和各单位、各处室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主动认领问题,举一反三梳理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切实抓好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6月28日,公司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和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直面问题、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把涉及到自身分管范围的巡察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做到红脸出汗,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列出问题清单,逐条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和时限,为巡察反馈意见中每一项问题的整改落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公司党委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党委书记、经理、矿务局局长张凯任组长,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周圣泉、樊正龙任副组长,各下属企业和局机关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设立了巡察整改办公室,全面落实巡察整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公司党委担负起了整改主体责任,明确公司党委书记是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是分管领域整改工作责任人,各下属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整改的第一责任人;把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对各下属企业、处室的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将巡察整改情况与相关责任人的业绩考核挂钩,把整改责任传导到基层。7月8日,公司党委书记张凯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任务落实会,进一步把巡察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各下属企业。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积极主动对分管领域、分管单位和处室整改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7月17日张凯书记主持召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检查推进会,要求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上半年党建与企业管理检查内容,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台帐,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督查下属企业强化工作责任、逐条整改落实。7月22日,张凯书记在对振兴煤矿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督查后,主持召开公司党委会,听取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报,要求机关各处室、下属企业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7月29日,张凯书记再次督查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7月31日,公司党委召开巡察整改情况通报会,对煤管处等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的部门进行了表扬,要求各下属企业、各处室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已经取得的整改成果;对还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做到问题不解决不罢手,整改不到位不罢手,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成效。
㈢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公司党委对巡察反馈的8个方面24类问题和4条意见建议进行了逐项梳理,形成了包括42个问题的巡察问题清单。各下属企业和局机关相关处室对照问题清单,面对问题不回避、不躲避,不讲条件、不找理由,不推卸责任、不敷衍了事,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举一反三查找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巡察整改办公室根据各下属企业和相关处室制定的整改措施,制定了《扬州市煤炭工业公司党委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扬州市煤炭工业公司党委关于市委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巡察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整改步骤、整改内容与措施。围绕整改内容,共制定整改措施142条,公司党委班子成员担任牵头领导或责任领导,同时明确了巡察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进度。根据台帐式管理的要求,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形成了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在工作方案初稿形成后,又广泛征求了各下属企业和处室的意见。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报经市委第五巡察组审阅同意后,将《扬州市煤炭工业公司党委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以公司党委文件(扬市煤委〔2019〕18号)形式印发给各单位贯彻落实。
二、坚持求真务实,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此次巡察以来,我们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经过全局共同努力,目前集中整改期内即知即改和在整改期限内的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需要一定的时间或长期坚持整改的,也按方案确定的时间进度稳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整改情况如下:
㈠关于带队伍缺乏政治领导力问题
1、政治维护导向不鲜明。学习习近平关于国企改革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质态不高,融入企业发展重大实践破题解题缺位。2017年市委出台国企改革、加强党建意见后,至今未形成“2+N”配套方案,聚力推进等工作未取得实质性进展。一是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深入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国企改革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企业实际进行研讨,提出了破解企业转型发展难题的思路和办法。二是修订了扬州市矿务局章程和下属企业章程,明确党委研究讨论是行政会议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建立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运行机制。三是推进王庄煤矿土地开发利用项目混合所有制改革,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制定了混改实施方案。四是制定了振兴煤矿公司制改革方案。五是启动了扬州市煤炭工业公司托管中心注销工作,做好了注销咨询等工作。
2、政治生活开展不正常。近3年党委民主生活会,聚焦问题、咬耳扯袖、修正偏差环节缺失。一是深入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江苏省贯彻〈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实施细则》以及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实施意见》,准确把握民主生活会的基本要求,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好效果。二是精心做好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认领问题,举一反三查找突出问题,剖析问题根源,研究改进措施,起草领导班子和成员的发言提纲;党委书记张凯对班子成员发言提纲进行认真审核把关。三是认真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要求,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四是针对查摆的问题,制定了班子及班子成员整改清单,增强了班子的战斗力、引领力。
3、政治规矩坚守不当真。明规矩不足,有的不知以为知;守规矩不力,任性绑架禁令。公司长期违规炒股,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一是按照“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做到了明规矩、知敬畏。二是进一步增强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严守规矩纪律,不讲客观、不提条件、不患得患失,根据市国资委要求,坚决处置了违规在二级市场购买的股票和持有的江苏银行原始股,注销了股票、基金帐户。三是坚决执行不违规炒股的规定;多次与法院沟通协调,申请执行与上海徽盛的法院调解协议;在与广东汉明纠纷的仲裁裁决书下达后,积极与广东汉明联系,催促其履行裁决。
4、政治“中军帐”作用不彰显。对企业转型发展重大政治任务,缺少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对小散远单位踩“红线”、越“底线”倾向性问题,缺少面上整治;对振兴煤矿原矿长韩谷雨“一霸手”污浊区域政治生态典型案件,缺少修复一域、净化一片政治考量。一是制定了扬州市矿务局转型发展规划,明确转型发展目标、路径和保障措施。二是修订完善了扬州市矿务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扬州市矿务局煤炭销售监督管理制度、扬州市矿务局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制度、扬州市矿务局物资设备采购监督管理制度、扬州市矿务局投融资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对基层单位重点事项、重点环节的监管。三是对基层单位发生的违规发放职工福利、违规购买烟酒等事项的责任人采取了提醒谈话等措施,对违纪的振兴煤矿原运输科主管给予了降职的处分。四是各单位结合振兴煤矿原矿长韩谷雨“一霸手”污浊区域政治生态典型案件,采取讨论和召开民主生活会形式,深入剖析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深刻吸取教训,达到了修复一域、净化一片的效果。五是加强了对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的管理,树立标杆、典型示范。在对振兴煤矿领导班子进行年度考核的同时,党委书记张凯与振兴煤矿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谈话,还与振兴煤矿矿长戴明焕进行了个别谈话,要求其树立标杆,发挥引领作用。
㈡抓大事缺乏统揽谋划力
5、对一些重要工作缺乏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定位、摆布,甚至出现一些突出问题。在党风廉政建设上,注意提出面上一般性工作安排,轻视重点单位、重点领域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抓矛盾主要方面用力不足;在应对企业发展难题中,注意应付一时之急,忽视企业后续发展涉法风险和长远利益;在推进重大项目时,注意策划项目合作方针政策,漠视项目实施法定程序、方法,发生了问题。2013年开始,公司联合开发50万吨水煤浆项目,论证评估不够充分,至今无法办理“四证”和投产运营。一是1名公司班子成员参加了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组织的市国资系统创新管理高级研修班。二是在处理振兴煤矿采矿权涉法涉诉问题时,我们在认真咨询了律师、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司法局以及市国资委等部门的专家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扬州市矿务局应对黔西南州兴仁县振兴煤矿涉法涉诉问题的工作方案》,确立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多方联动、多措并举,通过行政、司法途径,全力以赴维护振兴煤矿财产、矿产安全,确保扬州国有资产不流失”的总体要求;局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和最高法院诉讼工作、应对连云矿业破产、行政协调、职工表达诉求工作、安全生产工作、争取公安部门支持等6个工作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组成了律师团队;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明确了工作要求和责任人。三是积极与仪征市有关部门协调,千方百计推进水煤浆项目“四证”办理工作,目前正在进行相关资料的审查。
㈢关于作决策缺乏规则维护力问题
6、存在缺位。2015至2018年召开的27次党委会,研究重大项目安排3次、大额资金使用3次。存在错位。党政会议权责不清,行政会代替党委会决策常有。2017年8月,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王庄煤矿1624万元资产处置。存在乱位。决策先对“表”、议事先议规走样。2014至2016年,党委会违规决策,在系统内高息集资1558万元。一是根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运作事项必须先经党委研究讨论。二是修订了《扬州市煤炭工业公司党委议事规则》和《扬州市煤炭工业公司(矿务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上半年公司党委讨论研究重大事项5次。三是深入开展“学法律、学规章、学专业”活动,每月组织一次干部职工学习,党委班子成员带头学习,提高了依法依规决策、依法依规办事的能力。
㈣关于债务危机传导联动问题
7、资不抵债面临停产破产。至去年底,振兴煤矿负债24758万元。煤矿长期入不敷出,欠款越滚越大,资产负债率103%,面临生产难以接续甚至破产的危机。长期欠薪易发群体事件。至去年底,拖欠300多名矿工、管理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1233万元,有的长达5年以上,极易裂变为群体事件。赊账供货演变升级。至去年底,拖欠供应商货款2734万元,陷入煤矿持续赊账、商人要挟供货的恶性循环境地,近4年发生涉法涉诉案件29起。债务危机易演化为社会政治风险。一是制定并实施了振兴煤矿化解债务风险计划,2019年内还清所欠职工工资、缴齐职工各种保险,资产负债率降至99.5%。二是推进企业体制机制、管理、技术创新,认真落实《矿务局关于开展减员提效降本增效活动的意见》,制定了振兴煤矿煤质管理办法,提升企业经济效益。上半年生产煤炭29.75万吨,较上年同期增产18.25万吨;实现营业收入5843.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4%;实现利润-184.6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995.15万元。三是将振兴煤矿资产负债率、化解债务风险纳入了对该矿经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㈤关于安全隐患集聚叠加问题
8、振兴煤矿属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突出是煤矿巨大自然灾害,严重危害煤矿安全生产,附近煤矿曾发生过类似矿难。安全投入不足。根据国家标准,瓦斯突出矿井安全费用每吨煤40元以上,企业接连亏损,安全投入难以达标。人防基础薄弱。矿工综合素质不高,安全风险意识不强,瓦斯防控专业技术人才缺乏。技防设施薄弱。防突设备老化,自2014年技改以来,设备后续投入小,部分设备超龄使用,极易导致煤矿事故发生。一是高度重视矿井瓦斯治理工作,振兴煤矿建立了防煤与瓦斯突出领导管理机构,在学习和探索基础上,编制了综合防突措施。二是按照国家标准上半年足额提取矿井安全费用892.58万元,实际使用安全费用626.16万元。三是运用市场化机制公开招聘煤矿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瓦斯防控专业技术人才,上半年招聘煤矿专业技术人才2人。四是严把招工“入口关”,认真做好职工岗前培训,加强日常安全学习、培训,全面提高职工安全素养,提高职工安全防范能力。上半年,举办新工人岗前培训班2期,培训122人;举办各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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