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暂行管理办法(全文765字)

校内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 ?供需见面会及“双向选择”活动是落实毕业生就业的重要环节,主要形式有:学校举办的供需见面会、与其他学校联办的供需见面会、各类人才市场交流会以及省、市和有关单位举办的其他类似活动。第二条 ?根据上级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双向选择原则上按以下程序进行:1、毕业生的推荐表由学校招生就业处下发,经毕业生所在系签署意见后由校招生就业处审核盖章有效;2、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就业协议书,经毕业生所在系签署意见、学校招生就业处确认后盖章生效;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或意向就业的,毕业生应将就业证明或意向就业证明及时报所在系登记上报;4、到其他省、市、县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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