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对纪律建设的探索(全文2942字)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对纪律建设的探索
中国共产党是依靠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重视纪律、严明纪律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新中国成立初期,处在新的历史方位的中国共产党面对所处环境和肩负任务的变化,特别重视党的纪律建设并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新探索。  通过系统的思想政治教育来提高党员干部严守纪律的认识与觉悟。新中国成立初期,在部分党员干部中出现了脱离群众、官僚主义等现象,“以功臣自居,认为天下是他们打出来的,党和人民就必须给他们以很高的地位和待遇。他们看不起党外人士,看不起群众,轻视党的组织和纪律,轻视政府和法律”(《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201页)。一些共产党员在“糖衣炮弹”面前经不住诱惑,发生了一些违反党的政策和纪律的行为。中共中央认为这主要是因为一些党员干部理论素养较低、思想觉悟不高,不能正确认识作为一个党员的标准,为解决这些问题,“党内的教育工作是主要的,必须不断地提高每个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水平”(《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第206页)。中共中央在这一时期先后下发了《关于在职干部学习的通知》《关于加强理论教育的决定》等文件,在党内开展了一系列以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性认识为重点的思想政治教育。刘少奇提出要“为更高的共产党员的条件而斗争”,系统明确了共产党员的“八项标准”,强调党员必须了解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信念,“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等。《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强调,要“对党员普遍进行一次关于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教育,使所有党员都明白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这一系列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有效提高了党员的认识水平和纪律意识。  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制度来推进党的纪律建设。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来推进党的纪律建设,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党的建设的鲜明特点。新中国成立1月余,中共中央就正式发布《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成立了由朱德任书记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随后不到一年时间里“除个别地区外,县委以上的各级党委,均已建立了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人民解放军中团以上各级党委均已建立了纪律检查委员会”。针对当时纪律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形势发展的需要,1952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加强纪律检查工作的指示》,要求抽调一批干部到纪委来强化党的纪律建设,要求地方党委重视党的纪律检查工作。1954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强调,党的团结是正确的政治原则和正确的组织原则的基础上的团结,明确规定“党的团结的唯一中心是党的中央”。这一时期中共中央通过颁布各种决议、命令、规定、批语、条例等建立了一系列严格而周密的纪律制度。同时,强化制度的精细化与具体化,确保制度有效管用。毛泽东在相关指示中提出,要把“个人贪污1亿元”(旧币)等六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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