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管理制度(全文7334字)

Y I L I *** O G U *** N L I Z H I D U
(2018 版 )

第二章 医疗管理制度
医患沟通制度

发布部门:医务处 生效日期:2008.9
文件编号:YDZXYY-YWC-ZD-016-03 修订日期:2018.2

   为了加强医务人员与患者的沟通,维护患者合法权益,防范医 疗纠纷的发生,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 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的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1 在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同时,全院医务人员必须与患者和 / 或家属进行良好的沟通与交流。
2 医患沟通的时间
2.1 门诊医师接诊时,应在规范接诊的基础上,就疾病诊疗的有 关情况向患者或家属做必要的告知,争取患者对诊疗的理解。必要 时,将沟通的关键内容记录在门诊病历上。
2.2 病区医护人员接诊时,应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有关疾病诊疗、 住院事项等方面加以沟通。
2.3 住院患者的主管医师及护士必须在患者入院后尽早、及时地 与患者或患者的委托人(监护人)就疾病的诊断和治疗相关问题进 行充分的交流和沟通,并签署“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入院须知” 2.4 患者住院期间,医护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必须与患者及时沟通:
2.4.1 患者病情变化时;
2.4.2 有创检查及有风险处置前;
2.4.3 变更治疗方案时;
2.4.4 贵重药品使用前;
2.4.5 发生欠费且影响患者治疗时;
2.4.6 危、急、重症患者疾病变化时;

2.4.7 术前和术中改变术式时;
2.4.8 麻醉前(应由麻醉师完成);
2.4.9 输血前;
2.4.10 对医保患者采用医保以外的诊疗或药品前。
2.5 患者出院时,医护人员应与患者或家属就诊疗情况、出院后 饮食、用药等注意事项以及是否定期随诊等进行沟通。
3 医患沟通的内容
3.1 对患者的诊疗方案,医护人员要主动听取患者或家属的意见 和建议,在不违背医疗原则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患者或家属的意见。 3.2 在诊疗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就疾病诊断、主要治疗措施、重 要检查目的、患者的病情及预后、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 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疗收费等与 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听取患者或家属的意见和建议,解答提出的 问题,争取患者和家属对诊疗过程密切配合。
3.3 在诊疗中,医务人员要对患者机体状态进行充分的综合评估, 科学预测推断疾病转归及预后,尊重患者的知情权,与患者或家属 进行诊疗转归的详细沟通,使其对疾病发展有所了解。
4 医患沟通方式
4.1 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床旁沟通、分级沟通、集中沟通、出院 回访等多种方式进行医患沟通。
4.2 根据患者病情的轻重、复杂程度以及预后可能,应由不同级 别的医护人员及时沟通。如已经发生或有发生纠纷的趋向,要由主 管的副主任医师(或以上级别医师)重点沟通。
4.3 各病区要加强对患者的健康教育,坚持落实病员座谈会制度,
每月至少组织 1 次座谈会,与患者及家属进行集中沟通,并做好记录。
4.4 各病区建立对出院患者满意度调查制度。每个病区设立意见 箱,每个病人出院时填写满意度调查表,填写后投入意见箱。
5 医患沟通的方法
5.1 如发现可能出现问题或纠纷的病人,应立即采取预防为主的 方法,将其作为重点沟通对象,针对性地进行沟通。还应在早交班时, 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交班,使下一班医护人员做到心中有数,并进一

步有的放矢地与患者沟通,消除患方心中疑惑。
5.2 如责任医师与患者或家属沟通有困难或患者家属情绪激动时,应 变换沟通者,即另换其他医务人员或上级医师、科主任与其进行沟通。 5.3 对需要进行某些特殊检查、治疗、重大手术的患者,不配合 或不理解医疗行为的患者或家属,或一些特殊(如丧失语言能力) 的患者,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沟通。
5.4 当下级医生对某种疾病的解释不肯定时,应当先请示上级医 师或与上级医师一起共同与患者沟通。
5.5 诊断不明或疾病病情恶化时,在沟通前,医师之间,医护之间, 护士之间要先进行相互讨论,统一认识后由上一级医师对家属进行 解释,避免由于沟通不统一导致病人和家属的不信任和疑虑。
5.6医患沟通的记录 对医患沟通的情况,医护人员须在病人的病历中结合《病历书
写规范》的要求按规定形式记录清楚。沟通记录的内容要着重记录 沟通的时间、地点,参加沟通的医护人员、患者及其家属姓名,沟 通的实际内容,沟通结果。必要时在记录的结尾处要求患者或家属、 参加沟通的医护人员签名。

患者病情评估管理制度

发布部门:医务处 生效日期:
文件编号:YDZXYY-YWC-ZD-017-03 修订日期:2018.2

1 目的
   住院患者在住院期间由有资质的医师、护士及相关人员对患者 进行病情评估。通过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和相关辅助检查等手段, 明确患者病情严重程度、心理和生理状况、营养状况、治疗依从情况、 家庭支持情况、医患沟通情况及自理能力等,以此为依据,制定适 宜有效的诊疗方案,保证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2 评估患者范围
医生对接诊的每位患者均需进行病情评估,尤其是新入院患者、

手术患者、危重患者、住院时间≥ 30 天的患者、15 天内再次住院患者、 再次手术患者。
3 评估时限要求
   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对患者的评估,普通入院患者病情评估 应在 8 小时内完成,急诊患者在 1 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除外。对 患者的病情评估除固定的时间环节外,必须根据病情变化采用定期 或随时评估两种形式相结合,以保证患者安全。
4 记录要求
   患者的评价结果及根据病情评估结果调整到诊疗方案均需记录 在病历中。
5 告知要求
   首次评估结果填写“病情评估记录表”,并行住院病人(或家属) 知情谈话记录,告知患者或委托人;其他评估结果的告知填写相关 知情同意书、谈话记录、专用病情评估表格(麻醉分级、重症评估表、 手术风险评估表等),告知患者或委托人,并取得相应签字。
6 执行患者病情评估人员的职责
6.1 在科主任、护士长指导下,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 书写医嘱和病历。
6.2 随时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并根据病情变化及疾病诊疗流程, 适时的对患者进行病情评估。
6.3 在对患者进行病情评估的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患 者隐私。
6.4 评估结果应告知患者或其委托人,患者不能知晓或无法知晓的, 必须告知患者委托的家属或其直系亲属,必要时取得其知情签字。 6.5 积极参加患者病情评估专业教育、培训工作,掌握专门的病 情评估知识和技能,定期参与考核,持续改进评估质量。
7 医师病情评估重点环节
7.1 医师对患者的病情评估主要通过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和相关 辅助检查等手段进行。
7.2 门诊病人评估:综合评估门诊患者病情,准确掌握收住院标准, 严禁将需要住院治疗的病人安排在门诊观察。若医生判定病人需要

住院治疗患者提出拒绝,必须履行知情告知可能面临的风险,应在 门诊病历中记录,并有患者或家属签字。
7.3 对新入院患者进行首次病情评估,由经治医师完成,并依据 评估结果制定诊疗计划。
7.4 手术(或介入诊疗)患者还应在术前依照《手术风险评估制度》 进行术前评估。
7.5 患者在入院后发生病重、病危等特殊情况的,主管医师应及 时向上级医师请示,科室应组织再次评估。必要时申请全院会诊, 进行集体评估。
7.6 住院时间≥ 30 天的患者、15 天内再次住院患者、再次手术患 者,主管医师应按照相应的评估要求进行病情评估,重点针对患者 长期住院、再次入院的原因、再次手术原因进行评估。
7.7 患者入院经正确评估后,本院不能治疗或治疗效果不能肯定 的,应及时与家属沟通,协商在本院或者转院治疗,并做好必要的 知情告知。
7.8 对出院患者要进行出院前评估,完成出院记录,评估内容包括: 患者现状、治疗效果、随访事项、饮食注意事项、康复注意事项及 尚未解决的问题等。
8 护理对患者的病情评估
8.1 初次评估
责任护士在患者入院后 2 小时内完成初次评估并记录,主要内 容包括:①生理状态;②心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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