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全文2340字)

淮北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环发〔2020〕17号)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淮北市“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安〔2020〕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以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保障生态安全为目标,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健全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推动完善危险废物相关领域监管衔接机制,有效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高发态势,我市制定了《淮北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根据实施方案对辖区内的相关企业和园区进行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组,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工作组主要负责组织开展本次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定期调度,听取专项整治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固体与化学品科,主要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明确分工,按阶段逐级落实工作任务,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排查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摸排整治力度。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及各县区、开发区和煤化工基地分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对辖区内相关化工园区及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并录入危废专项整治系统,对存在问题的,制定问题清单,明确整改内容和时限。通过排查,录入化工园区1家,企业78家,存在问题的化工园0家,企业25家,企业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制度不健全、台账不规范、危废培训未开展等。截止到目前,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建立和完善重点监管单位清单。
    我市结合2019年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工作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排污许可等数据,已经建立和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共计20家。根据上级要求对纳入清单的单位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执行管理计划、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情况报送等制度情况重点审核,督促相关企业如实通过信息系统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对企业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认真分析和审核,并对台账、转移联单等异常情况及时指导提醒。对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企业填报的信息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及时与省厅做好对接工作。
(四)开展危险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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