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工作动员会议上的讲话(全文9101字)

同志们: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经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开展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工作。
   刚才,X同志传达X书记、X市长、X副书记、X副市长关于《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办法》的批示,从四个方面对督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对做好此次督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在实地督查过程中贯彻好落实好。
   同志们,为切实做好督查工作,市乡村振兴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督查通知》,同时编制了《工作手册》,这是做好督查工作行动指南,大家要认真学习研究。下面,我就相关内容进行重点解读。
   一、把握好主要任务,统一思想认识
   此次督查是对全市各地今年以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的一次总结和检验,也是在国家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前进行的一次预演。各督查组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坚持“三个导向”,把握好主要任务,强化思想认识,确保督查工作沿着既定目标开展。
   (一)坚持目标导向。督查是手段,其目的是促进工作提升。要通过此次督查,督促和引导各级党委和政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shu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要紧紧围绕坚决防止返贫致贫的根本要求,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的关键环节,围绕全面提升脱贫成果的目标任务,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实事求是、真督实查,保证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认真研究《工作手册》,掌握督查内容,熟悉工作流程,做到有的放矢、精准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督查既要发现问题,更重要的是解决问题。一方面,大家要坚持奔着问题去、盯住重点查,聚焦督查内容和关键环节,坚持点面结合、以点带面,抓住显性与隐性之间的关系,要突出深度和广度,深入查找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中的薄弱环节、盲区死角与短板弱项,找准各地在“三落实一巩固”以及各项重点工作方面不落实、不到位、不精准等问题。要针对发现问题,认真分析主客观原因,深层次挖掘思想根源,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基层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另一方面,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既不能讲人情、当老好人,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或是缩小问题范围、弱化问题程度,也不能搞“互掐互整”,不是找问题而是为了“找茬”,随意放大问题,甚至无中生有。
   (三)坚持结果导向。这次督查既是我市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的重要内容,也是作出下阶段工作决策、推进工作提升、做好国家、省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各项准备的主要参考依据。通过督查,既要推动各地补短板、堵漏洞、抓整改、促提升,也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提高,促进全市上下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进一步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进一步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精准落实,进一步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确保以实打实的工作成效在国家、省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把握好重点内容,统一标准尺度
   此次督查围绕后评估工作的“三落实一巩固”和10项重点指标,确定了8个方面重点内容。大家要认真研读《通知》,熟悉重点内容,确保在督查过程中统一标准和尺度。
   (一)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一是不摘责任,重点督查各级党委和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和行业部门责任。主体责任包括市县两级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shu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定期研究部署有效衔接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县两级组建乡村振兴机构,乡(镇)、村配备乡村振兴专职人员等情况。行业部门责任落实包括研究制定和落实行业部门政策、开展数据比对预警、落实定点责任三个方面。二是不摘政策,即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重点督查各地是否坚持新政不出、老政不出,在新政策没有出台前继续认真落实原有政策,并对照市级出台的新政策,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或具体措施。市乡村振兴局从市里出台的各项新政策中,根据督查内容重点选择18个政策文件,列出了政策要点,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三是不摘帮扶,即驻村帮扶和到户到人帮扶。重点督查驻村工作队员是否履职尽责、吃住在村,是否熟悉本村基本情况;以及脱贫户监测对象是否都有帮扶联系人,是否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四是不摘监管,即市县两级通过调度、暗访、督查等方式加强监管和工作指导,结合实际开展业务培训等情况。
   (二)问题整改。一是中央巡视反馈脱贫攻坚问题和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二是省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三是2021年X月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集中排查、X—X月暗访调研发现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各县(区)已基本完成各类问题的整改。在实地督查过程中,各工作组要对照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通过查阅资料、干部访谈、进村入户等方式,从制定工作方案、压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举措、取得成效等各个方面,核查问题整改的针对性、真实性和实效性。
   (三)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一是网格化监测,重点督查建立县乡村组四级网格、明确各级网络职责分工、村组网格科学合理、村级建立网格台账、网格员熟悉网格网格内农户情况、了解自身职责等情况。二是日常跟踪走访和集中排查,重点督查各地发挥驻村工作队、帮扶联系人、基层干部和网格员作用,对所有农户开展日常跟踪走访和风险核实情况,集中排查工作开展等情况。三是部门数据比对与预警,重点督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与相关行业部门建立数据共享与比对机制,定期开展数据比对与预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基层核实处置等情况。四是监测对象动态管理,重点督查是否将符合监测范围的农户及时履行监测程序纳入监测对象,是否坚持应帮尽帮,逐级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台账,跟踪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和成效等情况,并核查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是否真正实现了风险稳定消除。
   (四)“三保障”及饮水安全。一是“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成果巩固,重点督查各地坚持部门数据比对和基层排查,发现“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方面的问题及时整改,做到动态清零等情况。二是涉及“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相关部门工作责任落实。义务教育保障方面,重点督查县级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完善和工作开展情况、到户教育补贴救助政策及时有效落实情况及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等情况。基本医疗保障方面,重点督查执行“351”、“180”等综合医疗保障政策,落实脱贫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规定等情况。住房安全有保障方面,重点督查建立健全农村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采取危房改造等多种方式保障农村住房安全等情况,并结合入户走访查看农户住房是否安全。饮水安全保障方面,重点督查县级健全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县乡村加强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管护等情况,并结合入户走访查看农户饮水是否安全有保障。
   (五)制定落实到户到人帮扶措施。一是制定帮扶措施的针对性,重点督查各地依据脱贫户和监测户的风险、实际需求和发展能力制定帮扶措施,实施“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等情况。需要强调的是,针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中,至少应有一项帮扶措施针对脱贫户的主要致贫原因或监测户的返贫致贫风险。二是落实帮扶措施的及时性和实效性,重点督查到户帮扶措施是否及时落实到位,能否促进帮扶对象增加收入,解决帮扶对象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效消除返贫致贫风险。三是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对帮扶工作的满意度,通过入户走访、访谈帮扶干部,反映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对帮扶联系人是否满意、对帮扶实效是否满意。
(六)推进重点工作。重点督查五个方面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一是产业发展。核查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项目比例不低于50%且不低于上年度水平;核查脱贫攻坚期内带贫成效良好的产业帮扶项目和合作社(龙头企业)今年是否继续发展、继续带动,判断产业帮扶措施的延续性,同时查看带动主体的产品是否存在滞销卖难问题;核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产业帮扶资金发放是否精准、符合实际;核查光伏扶贫电站管护和收益情况;核查对有小额信贷需求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是否实现应贷尽贷,贷款对象是否精准,贷款用途是否合规;核查消费帮扶重点产品认定管理和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农产品滞销情况。二是稳岗就业。核查各地脱贫人口就业务工人数是否达到或超过2020年底规模,脱贫户劳动力和监测对象是否实现稳定就业,脱贫人口务工就业数据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核查各项就业激励奖补政策继续落实情况和补助资金发放情况;核查公益岗位开发是否合理、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人岗不匹配、福利化倾向、挂名领报酬等突出问题。三是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重点督查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搬迁群众落实产业就业帮扶措施落实以及社区管理等情况。四是社会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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