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2020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工作方案(全文1694字)

涡阳县2020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2021年01月15日

    为安排好2020-2021年度我县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9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0年自然灾害基本情况
    我县2020年发生过两次洪涝灾害,据统计第一次洪涝灾害造成全县受灾人口43451人,农作物受灾面积4553.03公顷,成灾面积2702.12公顷,绝收面积473.24公顷,其中包含涡北街道牛庙行政村邹凤荣、邹配修等10户/30间农房一般损坏,全县统计直接经济损失2067.49万元;第二次洪涝灾害造成全县受灾人口94191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7751.92公顷,成灾面积12909.32公顷,绝收面积3947.64公顷,全县统计直接经济损失3984.67万元。
    二、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20〕1584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20〕1571号)精神,结合我县2020年各镇(街道)报灾数据及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需救助人数等因素,经与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扶贫局会商,此次共发放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46万元和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1037万元,合计1083万元(计划分配表附后)。
    ?三、工作内容
    1、核准救助对象
    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精准确定救助补助对象,在自然村政务公开栏、村民组和人员集聚地显要位置进行公示,做到不漏一村、一户、一人。
各镇、街道要制定本地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实施方案,按照“分类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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