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事佬“江学学”(全文1898字)

和事佬“江学学”
68岁的江一虹,微信名叫“江学学”。她说,这些年总感觉有学不完的东西,也在学习中收获了很多,所以特意起了这个名字。2005年离岗后,江一虹当过仲裁员、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熟悉她的人都知道,她是个受人称赞的“和事佬”。

每一个新角色,都需要新知识,这是推动江一虹不断学习的动力,更是她当好“和事佬”的有力支撑。

江一虹在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了20多年,说话做事,干净利落。刚刚离岗,还没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她就被湘潭市仲裁委员会看中,受邀去当仲裁员。

在我国,解决民事纠纷的主要方式有三种:诉讼、仲裁、调解。通过仲裁或调解,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很多民事纠纷,对当事人来说成本低效率高,也大大减轻了审判机关审理民事诉讼案件的压力。接到去当仲裁员的邀请,江一虹很高兴。“50多岁的人了,还能有机会接触新的领域,这是难得的机会。另一方面,做了几十年法律工作,现在退休了有大把的时间,希望能做点有用的事。”

江一虹找来很多仲裁方面的法律原文和案例,向经验丰富的领导和朋友请教,还去北京、扬州等地参加专业培训,认认真真学了好几个月才“上岗”。每一次仲裁,都是一次学习和提升的过程,江一虹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进步。

有一件事江一虹印象很深。2016年,她受指派仲裁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申请方是一名外地农民包工头,被申请方是我市一家建筑公司。双方签了合同,申请方完成了工程,通过了验收并已交付使用,被申请方以申请方不具备施工资质为由拒绝支付20多万元工程款。“我是外地农民,他们是你们市里的大公司,你们真会帮我要回工程款吗?”江一虹和申请方见面了解情况时,农民包工头非常着急和担心。江一虹对他说:“不管你是哪里人,只要是你的合法权益,我们就会依法维护。”江一虹找到被申请方建筑公司的负责人,三次上门,晓之以理,拿出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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