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欣:坚持绿色发展 推动云南乡村生态振兴
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其中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城乡生活环境,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和土壤污染治理,加强白色污染治理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对云南来说,要实现乡村振兴,必须实现乡村生态振兴,推动乡村良好的生态成为云南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
坚持绿色发展,是实现乡村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必由之路
***总shu记指出:“绿色发展,就其要义来讲,是要解决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问题。”绿色发展主张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社会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既是发展理念又是发展途径,是以人与自然和谐为价值取向通过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文化理念和社会治理的“绿色化”改革,为生态保护提供全方位支撑。
乡村生态振兴是乡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升级版,也是推动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支撑,主要包含自然生态环境的优质化和可持续化以及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的优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自然生态环境的优质化和可持续化就是要把乡村建设成为生活环境整洁优美、生态系统稳定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另一方面,要实现乡村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的优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就是要把乡村的良好生态转化为一种美丽经济同时创造出美好生活。
乡村环境整洁优美是实现乡村生态振兴后最直观的体现。实现乡村环境整洁优美就必须实现农村垃圾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村容村貌实现干净整洁有序,乡村生态环境科学规划、卫生洁化、环境绿化、村庄美化,整个美丽乡村能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生态系统稳定健康是实现乡村生态振兴的基础要求。生态是一个系统性概念,乡村中的山水林田湖草就是一个个完整的自然生态系统,乡村中的这些生态系统只有实现自身的稳定性健康才能够承载并适应现代农业生产生活方式,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供给优质生态产品,保障国人“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构建起生态安全屏障。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实现乡村生态振兴的有效状态。人类经济社会活动与自然生态系统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就是要实现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提供生态服务功能,提供人类世代生存并传承所适宜的自然生态环境系统,永续实现人类经济社会活动的利益。为保障自然系统生态功能的完好性和稳定性,人类经济活动的规模和水平,必须以自然生态系统的承载力为约束,不断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的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绿色发展。
实现乡村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的优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就是要实现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把乡村的良好生态转化为一种美丽经济同时创造出美好生活,让乡村老百姓获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生态价值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转变主要可以通过市场化路径、政府路径以及政府与市场混合型路径来实现。市场化路径是通过将生态价值附着于农产品、工业品、服务产品的价值中,转化为可以直接交易的商品从而实现价值的转变,比如云南省大力发展的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健康生活目的地”都是将云南的宝贵生态价值附着于特色农产品和旅游产品中进而实现经济价值的转化。除直接市场交易外,生态产品的价值还可以通过土地等资源载体的增值和“外溢”来实现,通过环境治理和保护,带动本区域土地资源升值溢价,如大理洱海、玉溪抚仙湖就是良好生态环境的价值“外溢”;政府路径主要是依靠财政转移支付、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现生态产品价值,最常见的就是生态价值补偿。政府与市场混合型,即以自然资源产权交易和政府管控下的指标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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